更新时间:2022-06-18 14:05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是商业企业及其收购单位向农副业生产者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是农副产品的最初价格,它是制订农副产品批发价格、调拨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基础。合理制订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对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垦的合理收入和稳定市场物价等都有重要的作用。我国曾对一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政策,由国家统一规定其收购价格。对二类农副产品实行派购政策,由商业部门按计划价格收购。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任务后允许上市的一类和二类农副产品,则实行议价收购。
从1985年起,对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棉可以自由上市; 生猪和大中城市、工矿区的蔬菜,逐步取消派购实行有指导的议价,自由交易,按质论价;其他统购和派购产品,分品种、分地区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随行就市,按质论价,使农副产品的议价收购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