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6 09:40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农村幸福院不同于现有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
截止2012年8月,河北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7万个,覆盖全省32%的村。
2013年,广西已安排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1293个,分别选择贺州、玉林、钦州3市作为试点,在南宁、梧州所属县和其它市各选一个县作为第一批项目推进单位。全区已建成1165个农村幸福院,服务老年人已覆盖15万人。
2013年8月,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制定《江苏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实施办法》。
2014年8月4日,2014年广西全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视频会上召开,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已被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全区将建农村幸福院1395个,其中国家下达1290个、自治区从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增加安排105个,帮助农村老人在农村社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018年5月10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管理办法(试行)》(冀民规〔2018〕1号)。
2019年11月,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明确了农村幸福院的功能定位,不是养老机构,而是政府支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互助服务性质的村级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
2021年9月,福建省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4000所,五星级农村幸福院不少于400所,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农村幸福院长效管护机制。
2023年,江西在14个县区试点建设102个幸福院,遂川县本是该项目的发源地。
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筹措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每个项目3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项目建成后,南宁市民政部门将在运营方面多下功夫,保证农村幸福院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发展能力。
南宁市首批165家农村幸福院分布在六县农村,正在进行选点调研。项目优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留守老人较多、照料需求大以及居住相对集中、有场所设施基础,当地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有积极性的建制村或自然村。农村幸福院将充分利用各种闲置设施,整合资源,改造利用建设,按照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实用性强、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农村幸福院。
2021年7月,《问政济宁》节目调查发现当地农村幸福院闲置荒废。济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岳根才看完短片后表示,这些幸福院运转不起来,主要原因是民政部门制定的政策存在不完善或者不科学的地方,下一步将夯实幸福院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进行星级评定,确保评定一个要运营起来一个,没有达标的就暂时停业整顿,2021年年底前一定要实现向群众承诺的目标。
五美社区年轻人大多在外工作,“空巢老人”不少,老年人占比近30%。通过多方努力,在上级支持下,五美社区老人幸福院“雨花斋”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