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16:23
冠州,旧地名。隋开皇六年(586年),析馆陶县东部和清渊县南部置冠氏县(治今冠城镇),因古冠氏邑为名。唐属魏州,宋、金属大名府。元初属东平路,元至元六年(1269),升冠氏县为冠州,直属中书省,州治今冠城镇。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冠州为冠县,属东昌府。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地理志:
冠州,本冠氏县,唐因隋旧,置毛州,后州废,县属魏州。宋、金并属大名府。元初属东平路。至元六年,升冠州,直隶省。户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万三千四十。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冠州为冠县,属东昌府。此后不再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