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常

更新时间:2023-12-07 20:28

冯元常,相州安阳人,祖籍长乐信都(今河北省衡水市),是北齐尚书右仆射冯子琮的曾孙,隋赠昌黎郡公冯慈明之侄孙。祖父冯慈让(亦作慈昭)是冯慈明之幼弟,父冯摁。唐贞观间举明经及第,历任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尚书左丞等职,深得唐高宗信赖。后因反对武则天擅权被贬,出为陇州刺史、眉州刺史、广州都督等职。因遭武则天忌恨,担任地方官期间累建大功而不得封赏,最后被酷吏周兴构陷下狱害死。唐中宗即位后,为其平反昭雪,旌表其家,于其门大字题名曰:“忠臣之门”。

生平经历

唐贞观年间,冯元常举明经及第,初授浚仪县尉(今河南省开封市)。唐高宗即位后,累迁监察御史。后为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得到了蜀地百姓的拥护。永淳中,冯元常升为尚书左丞,因其处事得当、见识超群、知人善任、能定边疆,深得高宗的赏识和信赖。高宗晚年多病,命百官奏事都先交与冯元常评处后再奏闻,此时的冯元常职同宰相。冯元常曾私下劝谏高宗抑制皇后武则天的权力,高宗虽未采纳谏言却深表赞同,武则天知道此事后,便对其深恶痛绝。

冯元常担任地方官期间,虽然屡有政绩、累建大功,却因遭武则天忌恨而得不到朝廷的奖赏。先后三次徙职,均不得返回京师叙职。最后又遭酷吏周兴构陷,奉诏回京领罪,终被下狱害死。此后,武则天称帝,改国号为”周“。

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去世,唐中宗

冯元常有一位堂弟名冯元淑,是其叔父冯捷之子。冯元淑曾任清漳、浚仪、始平等县的县令,为政扬善惩恶,被当地百姓称为“神明”。冯元淑生活异常简朴,与奴仆们一天之吃一顿饭,马匹一天也只喂一顿草料。冯元淑任职所至均不携带家眷妻儿,俸禄有多余的都用来周济穷人。有人嘲讽他太在乎名声而让自己这么苦,元淑回答道:“我天性就是如此,并不觉得苦。”唐中宗知道后,便下诏慰劳勉励他,又让史官把他的事迹记录下来。元淑为官简朴廉洁,超过了其兄元常,但是却不如元常刚毅忠直。最终以祠部郎中致仕。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二·冯元常本传

元常举明经及第,调浚仪尉。高宗时,擢累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蜀人顺赖。历尚书左丞。尝密谏帝中宫权重,宜少抑,帝虽置其计,而内然之,由是为武后所恶。元常在职脩举,识鉴澄远,帝委遇特厚。及不豫,诏平章百司奏事。武后擅朝,嵩阳令樊文进瑞石,后暴石朝堂示百官。元常奏石妄伪,不可以示群臣。后怒,出为陇州刺史。会天下岳牧集乾陵,后不欲元常得会,故道徙眉州刺史。剑南有光火盗,夜掠人,昼伏山谷。元常喻以恩信,约悔过自新,贼相率脱甲面缚。贼平,转广州都督,诏便驿走官。安南酋领李嗣仙杀都护刘延祐,劫州县,诏元常讨之。率士卒航海,驰檄先示祸福,贼党多降,元常纵兵斩首恶而还。虽有功,犹以拂旨见怨,不录功。凡三徙,终不得至京师,卒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都,下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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