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更新时间:2024-06-10 17:14

对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投保单或保险条款中应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展业时以及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单时,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

退保损失

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退保要点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2、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4、保监会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分红险的客户进行100%的电话回访,并进行电话录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

5、最后,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相关疑问

在犹豫期内是否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银行保险渠道为15日)内这一期间。两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均设置了犹豫期规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如没有发生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一定工本费(若承保前经保险公司体检,保险公司一般要求需扣除体检费用)后,无息退还投保人已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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