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5 11:05
净价法是“总价法”的对称。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计量方法之一。净价法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客户未享受的现金折扣作为“其他收入”处理,通常在收款时入账。就应付账款而言,则按扣除购货折扣的净价入账,由于超过折扣期付款而丧失的折扣,则作为企业的理财费用。
②若对方在1O天内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000
③若对方在10天后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000
财务费用 400
买方:
①购买时:
借:原材料 196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000
② 若在1O天内付款:
借:应付账款一A企业 23000
贷:银行存款 23000
③ 若在10天后付款:
借:应付账款一A企业 23000
财务费用 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净价法虽然能避免总价法的不足,但如出现买方超过折扣期限付款时,对卖方而言,会低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对买方而言,会低估应付账款和材料成本。净价法虽然也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最终结果无影响,但亦应在报表的附注中予以反映。
以净价法核算时,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均按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价入账,符合稳健原则的要求。但采用这种方法时,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与销货发票所记载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不便于销项税的核对,而且在客户未能享受现金折扣时,必须查对原销售总额才能进行帐务处理,会计期末要对客户已经丧失的现金折扣进行调整,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