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20:30
准平衡是《一般平衡论》(汪叶斌 著)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事物发展与平衡临界点保持适当空间。系统保持准平衡状态有利于保持和维系系统与环境的平衡。
事物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的循环中,当事物到达平衡临界点时就会走向不平衡,在接近于平衡临界点而又距平衡临界点保持适当空间就是准平衡。准平衡状态扩大了平衡点的区域范围,有利于保持和维系原有平衡系统。
准平衡揭示的现象:物极必反——无极则不反;过犹不及——任何事物过头就会走向反面;乐极生悲——乐未极则悲不生;福过灾生——福不过则灾不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月盈则亏,日中则昃。”“水满则溢,器满则倾。”“热极生风,穷极思变。”“太强必折,太张必缺。”“衰为盛之终,盛为衰之始。”等等。这些说法中的“极”、“过”、“至”、“满”等都属于“度”的概念,任何事物都是适度为佳——保持准平衡状态,过“度”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过分的行为会导致灾祸。“无极”、“不过”就是保持准平衡,凡事不求十全十美,但求八分为好,不求绝对平衡,保持准平衡则有利于维系原有平衡。
事物的发展总是物极必反:始极→顶极→终极。系统与环境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或系统结构的动态平衡存在一个“度”——极限,这种动态在特定幅“度”内变化时系统的性质基本不变。如超过特定的平衡幅“度”——极限,系统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物极必反是“否定”,原系统就会消亡(不平衡),否极泰来是“否定之否定”,新系统就会产生(新平衡)。“度”是万物量变到质变的表述,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度,自然系统动态平衡也是“度”。
系统自身具有一定的承受振动的能力,只有这种振动达到一定的限度时系统才会崩溃解体。人与人之间名利不平衡超过极限就会出现冲突,战争是人类群体间利益不平衡超过一定“度”时的表现形式。通过战争可释放导致不平衡的能量,恢复平衡,战争是各利益群体间不平衡的极端化。
在自然现象中,月盈则亏,日至中则仄,物满则亏,水盈则溢,就体现一种准平衡。人类社会中的以弱胜强、以柔克刚、谦虚谨慎、宁拙勿巧、大智若愚、吃亏是福、低调、分寸、共赢等都是准平衡。所谓做人做事“留有余地”、“适可而止”、“不过分”也属于准平衡。任何事物 “过”了临界点必会转化为对称方,到了极端必会走向其反面。“事事要留个有余不尽的意思,便造物不能忌我,鬼神不能损我。若业必求满,功必求盈者,不生内变,必招外忧。”(洪应明)
当我们的目标是维持现有平衡而不是打破平衡时,“准平衡”是一重要的原则。儒、道、释诸家思想都包含着准平衡原则,如事事留有余地,不走极端;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等。宽恕他人等于善待自己。宁“不及”而不“至中”,更不可“过度”等等。
孔子说的“中则正,满则覆”就是准平衡思想。说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见一只斜着的器皿。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
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斜,中则正,满则覆。”孔子顾谓弟子曰:“注水焉!”弟子舀水而注之,果然水注到一半时端正,水注满时就倾覆。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哉!”子路曰:“敢问持满有道乎?”孔子曰:“聪明圣知,守之经愚;功盖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抚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守之以谦。此所谓抑而损(谦让)之道也。” 鲁桓公庙里的这个“宥坐之器”形象地展示了准平衡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