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更新时间:2023-12-13 17:33

根据《凉山州机构改革方案》(凉委发[2019]2号) 和《关于<凉山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凉机改[2019]1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语言文字和教育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教育、体育、语言文字和教育考试的立法草案,拟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州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 禁毒防艾和稳定工作,负责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统筹和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考核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工作。指导全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州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负责组织、指导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控辍保学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参与拟订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州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州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州级综合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监督全州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州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

(十)拟订全州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推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保护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主管全州教师、体育教练工作。负责实施教师、体育教练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体育教练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本部门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州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监督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项目报审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审批、综合管理全州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规划、指导全州教育体育学术、科研和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协调、指导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省、州教育体育重大科研项目和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系统来州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七)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单位和示范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归口管理政府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

(十八)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 承担州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精神文明、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及计划生育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保、社保、养老保险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和督促局级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起草有关教育、体育、语言文字的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教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推动教育体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等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州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负责体育教育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指导各类教育体育社团发展和社会支教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工作流程。承担州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三)计划基建财务科。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学校、青少年活动场馆、公共体育场所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指导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参与有关专项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全州教育体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学校参加教育保险。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和经费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承担全州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全州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双语教育工作。指导幼儿园(一村一幼)、中小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的选用、管理及地方教材的审查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负责示范性学校和特色学校评审工作。 承担凉山州控辍保学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协助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规划和彝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实施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州内高等学校业务指导工作。参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承担继续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省、州教育体育重大科研项目和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六)青少年体育和卫生艺术教育科。参与全州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青少年业余训练等管理制度的拟订。制定全州竞技体育比赛规程。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安排布局并指导体育重点业余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负责运动员注册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州级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社会体育和产业科。组织实施全州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青少年活动场馆、公共体育场所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组织开展全州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州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体育彩票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全州体育市场管理。

(八)语言文字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保护工作,负责“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

(九)师资培训科。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指导实施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学历达标、 提高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名师工作坊的建设工作。参与拟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建设规划,指导全州教师培训中心的建设发展工作。指导“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工作。负责校地合作、对口支教和综合帮扶工作。

(十)人事老干科。规划、指导全州教师、体育教练队伍、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和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资格注册、教育体育系统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安置工作。指导全州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教练招聘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交流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方案。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资、档案、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职业健康等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系统来州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管理科。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和公共体育场所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和体育场所安全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及演练。组织协调学校、体育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指导校园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禁毒防艾、防邪、维稳、反恐、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十二)审计工作科。负责本部门经费内部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审计工作。牵头治理学校(单位)乱收费。 会同相关部门核查有关审计事项。

(十三)信息化科。负责推进信息技术在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的应用,指导并承担全州教育体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局机关各类网络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相关工作,推广信息化规范标准的落实,开展教育信息化水平评估工作,承担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科研和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

(十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科。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建和德育、宣传舆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民族团结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教风行风建设。指导全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负责关工委、共青团、少先队、少年宫工作和学生表彰评选工作。

(十五)秘书科(教育工委综合科)。负责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州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全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规划、 年度计划、方案措施。指导全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归口管理政府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和示范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十六)教育督导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州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工作。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负责指导全州教育督导工作。牵头开展教育重大事项的督导调研和专项督导。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

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3日起施行。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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