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18:46
凌正,1961年出生,安徽合肥人。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注册金融分析师、国际金融理财师。大志集团创始人,现任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安捷财富首席执行官。
1985年至1996年,在华尔街DLJ投资银行从事金融、电信、媒体及高科技类企业的上市、发债和并购业务。
2009年,成立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2014年3月14日,成立上海浩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大志投资集团董事长凌正捐款10万元支持肥西抗洪救灾。
2016年9月27日正式接任金宝宝控股(01239)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2012年10月28日,凌正担任首届合肥民间投融资商会常务副会长。
2015年,大志集团董事长凌正荣任徽商全球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年7月,大志投资集团董事长凌正捐款10万元支持肥西抗洪救灾。
2017年4月11日,大志集团首席执行官凌正参加2017年中美(合肥)跨境大健康项目资本对接会。
2017年5月17日,凌正参加第十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开幕式。
凌正的人生信条:“大商谋道,小商谋利。谋道者,道与利兼得。求利者,道与利俱失。”
2018年8月31日,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正向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投案自首,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22年5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凌正等63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凌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梅等62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八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2万元至35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被告人凌正成立安徽大志投资理财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9月更名为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6年,凌正成立多家“大志系”关联公司,利用关联公司在互联网架设“安捷财富”“智佳金服”P2P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借贷标的,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2011年1月至2018年8月,凌正利用“大志集团”以诈骗方法大规模开展线下和线上非法集资活动,累计吸收公众存款805854.96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95814人,造成15241人损失共计237277.2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237277.27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梅、龚中宝、弓宸昊等62人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或提供帮助,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均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