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7 05:00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 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 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减少 股股份,减资方式为 ,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 股,占注册资本的 %;
……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