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3 10:23
凤鸣街道,隶属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地处桐乡市中部,东连梧桐街道,南接高桥镇、崇福镇,西、西北邻石门镇,北、东北仍与梧桐街道接壤,辖区总面积58.8平方千米。2011年末,凤鸣街道总人口5.08万人。
清代时期,属千乘乡、募化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灵南、灵北、蒋至、纪目等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灵安、纪目2个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为灵安乡。
1950年,属灵安、惠桥、纪目3个乡。
1956年,为灵安乡。
1958年,为灵安公社灵安管理区。
1961年,为灵安公社。
1984年,复为灵安乡。
1985年11月,为灵安镇。
1998年10月,史桥乡并入灵安镇。
2001年10月,灵安镇改为凤鸣街道。
2007年10月,同福乡并入凤鸣街道。
2011年末,凤鸣街道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灵安1、史桥、桑园桥、长新、李家弄、环南、灵安、红旗、路家园、西牛桥、新农村、联庄、建胜、合星、中群,共15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3个居民小组、41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凤鸣街道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灵安社区、灵安村、长新村、史桥村、桑园桥村、李家弄村、红旗村、路家园村、环南村、西牛桥村、建胜村、合星村、中群村、联庄村、新农村,街道办事处驻联庄村同福路118号。
凤鸣街道地处桐乡市中部,东连梧桐街道,南接高桥镇、崇福镇,西、西北邻石门镇,北、东北仍与梧桐街道接壤,辖区总面积58.8平方千米。
2011年,凤鸣街道有耕地面积4.2万亩。
2010年末,凤鸣街道总人口55061人。
2011年末,凤鸣街道总人口5.0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90人,城镇化率1.8%。另有流动人口2.7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2.51万人,占49.4%;女性2.57万人,占50.6%;14岁以下5277人,占10.4%;15—64岁37984人,占74.8%;65岁以上7536人,占14.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0670人,占99.7%;有彝、土家、藏等15个少数民族,共127人,占0.3%。其中彝族3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6%;土家族33人,占26%。2011年,人口出生率5.9‰,人口死亡率7.3‰,人口自然增长率-1.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64人。
2011年,凤鸣街道完成财政总收入9231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453.3万元,比上年增长18.6%。人均财政收入18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968元。
2011年,凤鸣街道实现农业总产值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业增加值占全街道地区生产总值的13.4%。2011年,生产粮食3660吨,其中水稻1696吨,小麦110吨;桑苗种植面积664亩,产量1660万株;杭白菊种植面积17871亩,产量2788吨。
2011年,凤鸣街道生猪饲养量6.3万头,年末存栏2.2万头;湖羊饲养量3.7万只,年末存栏3.3万只;家禽饲养量43.2万羽,上市家禽18.8万羽。
2011年,凤鸣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77.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工业增加值占全街道地区生产总值的47.5%。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2家,实现工业增加值8.5亿元,比上年增长26.1%。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4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2家。
2011年末,凤鸣街道有商业网点2172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0%。2011年,进出口总额376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出口3513万美元,主要产品有针织品,被服,蚕丝被,杭白菊等。
2011年,凤鸣街道各类存款余额12.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4亿元。
2011年末,凤鸣街道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117人,专任教师44人;小学2所,在校生3713人,专任教师19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222人,专任教师11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4982.6万元,比上年增长23%;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746万元,比上年增长3.9%,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4.4%。
2011年末,凤鸣街道有文化专业户80个,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4个;公共图书室1个,藏书3万册;农家书屋14个,藏书1万册。
2011年末,凤鸣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病床28张,固定资产总值1019.3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3人,其中执业医师63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10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0万人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参保人数39650人,参保率98.8%。
2011年,凤鸣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户,人数22人,支出4.7万元,比上年增长28.2%,月人均178元,比上年减少12.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75户,人数462人,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1%,月人均180元,比上年增长33.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30人,支出15.7万元,比上年增长5.3%;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15人次,共支出12.4万元,比上年增长22.8%;农村临时救济297人次,支出10.3万元,比上年增长66.1%。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6.5万元。敬老院2个,床位80张,收养30人。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4.1万元,使538人(次)困难群众受益。2011年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8807人,参保率80.6%。
凤鸣街道境内有320国道经过。
凤鸣街道因桐乡古称凤鸣市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