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清季派遣出使大臣,始于同治六年(1867),所派使臣系卸任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名义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任务是访问英、美、法、普、俄等国,并不专驻一地。本国官吏出使外国的,以郭嵩焘为最早。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头等,秩一品;二等,秩二品;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向所驻国递交国书;管理出洋游历事务;保护工商贸易;遇有重大事件则受以交涉全权;管理辖下领事及所属使馆人员的任免、奖惩、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