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无形资产

更新时间:2023-08-09 16:40

出租无形资产是指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仅是将无形资产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企业,受让方对该项无形资产只能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

账户处理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既要核算租金收入,同时还应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出租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支出及出租期间应摊销的金额。出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出租期间应摊销的金额等支出计人“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结转出租无形资产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累计摊销”、“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子

【例】A公司许可B公司使用其商标一年,收取商标使用费1000000元,该商标每年的摊销额为600000元,营业税税率5%。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600000

贷:累计摊销 600000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