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3 21:10
切萨雷.贝卡利亚(Beccaria,Marchesedi;1738-1794年),意大利经济学家、法理学家和刑罚改革者。他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1764年)在整个欧洲有相当的影响力。他呼吁以更人道的方式对待囚犯,呼吁改革法律并改善监狱环境。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
贝卡利亚于1738年出生于米兰的没落贵族家庭。
16岁进入帕维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于175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其后他参加了经济学家彼得罗·韦里组织的进步青年小团体—拳头社,就是在这个社团的那段时间,在与朋友们的讨论中,他撰写了那部不朽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奠定了其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的地位。
23岁加入“拳头社”,两三年后,于1763年3月到1764年1月写出了《论犯罪与刑罚》。1768年被授予米兰宫廷学校的政治经济学教授,1771年被任命为最高经济委员会顾问,几年后又担任了财政法官,接着又接受了朱塞培二世的任命,领导国务委员会第三厅的工作。虽然在此期间写了几部美学和经济学的著作及一些有关刑法改革方面的咨询意见,但再也没有写出像《论犯罪与刑罚》那样的传世之作。《论犯罪与刑罚》在世界许多地区版本和译本很多。
1794年11月28日因中风在米兰的家中去世。
从小在帕尔马的教会学校读书,青年时代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正如他在1766年写给他的著作的法文译者莫雷莱(Moree-llet)的信中所讲:“我把一切都归功于法国人所写的书。这些书唤起了我心灵中8年来一直遭受溺信教育扼制的人道情感。仅仅5年的功夫,我就完全转而相信这些哲理,并且成为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的信徒。促使我完成头脑中革命的第二本书是爱尔维修的著作。是他猛然把我推向追求真理的道路,他第一次唤起我对人类的迷惘和灾难的注意。”
贝卡利亚最著名的行为,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废除死刑的理念。1764年,他写了论文《论犯罪与刑罚》(On Crimes and Punishment),提出刑罚制度的限度,是达到安全有秩序的适当目标,超过限度就是暴政。他认为,刑事审判的效力来自刑罚的确定性,而不是残酷性。他认为由国家来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是不公正的。这篇论文逐渐传到北美,给了革命前的知识分子包括美国建国先贤们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人说,贝卡利亚开辟了人类法律史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