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5 23:44
《刑事裁判思维模式研究》是2007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安。本文主要是以法学与心理学的双重视角来探讨形式裁判。
《刑事裁判思维模式研究》是一个法律问题,而裁判过程是一种心理过程,所以刑事裁判的运行涉及心理学与法学两个领域,是法律心理学研究的合适议题。在心理学的视野中,刑事裁判思维仅仅是法官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个心理加工通道而已,案件事实与法律从人口处进去,经过思维通道的加工,最后输出裁决。所以,研究刑事裁判的关键就是要研究“加工通道”,并考察“事实”与“规范”在加工通道中是否能够保持原貌。
从法律的视野看,法官裁判的任务就是作出裁决,并且保证裁决具有正当性与可预期(客观)性。作出裁决的过程在心理学家看来就是法官“发现”一个案件答案的过程,发现答案的过程如同科学研究中提出假设的过程,在科学研究中要想让假设成立必须经过验证,同理,要想保证案件的“答案”最佳必须经过检测。依据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检测进程就能指引法官尝试性地搜索法律结论,法官正是通过这一回馈性的检测来确定最佳的答案,并使这一答案具有客观性。一般认为,裁判的正当性需要经过专门的法律论证才能得以完成,所以,此处的检测不同于法律论证。因此,实际的刑事裁判过程是先有“发现”,再对发现进行“检测”,最后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证成”。也就是说,法官的裁决、裁决的客观性与裁决的正当性存在三个相应的心理机制:发现、检测与证成。弗兰克等现实主义法学家将发现与检测视为问题解决的两个元素,本文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也将发现与检测组合在一起称为问题解决。
李安,男,1974年生,浙江台州人,法学博士,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兴趣:法律心理学、刑事法学。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并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得心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刑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200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晋升为副教授。出版著作1本、译著(合译)2本,主编或参编教材3本,还在《心理科学》、《法律科学》、《犯罪与改造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现主持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项、浙江省教育厅年度项目1项。
引言
一、问题的框定:裁判思维是什么——打不开的暗箱?
二、本研究试图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刑事裁判思维的任务与功能
第一节刑事裁判思维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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