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学

更新时间:2024-02-15 08:51

侦探推理小说的发展伴随着侦查学和刑侦学的足迹,已经走过了几个世纪,自从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将现代刑侦学和科学的鉴定技术引入现在探案以来,侦破学及其相关的一系列学科成为了现代福尔摩斯们手中必不可少的利器。也成为了一切犯罪者的梦魇。

定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现代福尔摩斯们和他们那些仅凭智力、经验和推理侦破案件的前辈已不可同日而语,那些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起通过细致而缜密的推理一语道破犯人身份的侦破手段已经永远地成为了过去。在探案实践中,侦探们摸索出了一套较之福尔摩斯们的推理和经验更为细致、更为可观、更为科学的刑侦手段,并且很快在刑事侦破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在此,我把它称之为刑事法医技术,即forensic science。

Forensic一词的意思是同法庭和法医有关。因此,forensicscience是一个内涵很广泛的词,它包含了为了把罪犯绳之以法而进行调查中所使用的各种科学手段,因此单把他作为犯罪现场勘查以及其他和犯罪有关的鉴定来解释是很片面的。对于这个词,美国侦破科学院给它下的定义是:研究如何把科学应用于法律和刑侦。它包括这样一些领域:法医鉴定学,毒理学犯罪心理学人类学以及专业检查人员对指纹,武器,工具痕迹和有问题的文件进行的工作。这个词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包括了犯罪学的意义。

犯罪学一样,法医学有许多种不同的定义。1963年,加利福尼亚刑事侦查学协会做出了如下定义:刑事法医技术旨在把自然科学应用于法学,识别、确认具体的证据,使之个性化,并做出适当的评估。自那时以来,美国侦破科学院(即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也采用了这个定义。

涉及学科

曾经有一段时间,法医人员可能是通才,但是在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犯罪手段越来越高科技化的今天,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某个领域的专家,这些专业包括:侦破化学、毒理学、毒品分析、血清学、痕迹分析、隐性指纹、武器鉴别、痕迹证据、文件检查和声音鉴别等等。根据犯罪实验的结果,某些专业同另一些专业可能结合起来,或者分离开来。例如,为了进行比较,工具痕迹可能有武器检查人员来处理。由于DNA的分析日益复杂,它可能从侦破血清学中分离出来。犯罪现场调查已经成为了一种专门技术,应用于一切犯罪侦破中。

关于英文翻译

在刑事侦查学的某些科目中,identify和individualize两个词经常被混淆起来。虽然他们的词根意义相同,但这两个词正确的应用于刑事侦查学时,显然是有区别的。如果刑法人员按照普遍接受的理解,将identification理解为独一无二的特性,那就等于承认了他们没有专门存在的理由了。刑法人员只是在为了完成自己的真正任务时,才使用identification。刑事侦查学就是个性化的科学。

个性化,就是表明某种证据的独一无二的特性。个性化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自然界没有任何两种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其原则可以简单定义为以下四条:

1、偶尔发生的两件事情绝不可能以完全同样的方式发生

2、两件东西绝不可能以完全同样的方式构造

3、两件东西绝不可能以完全同样的方式磨损

4、两件东西绝不可能以完全同样的方式破坏

当然,一个模式出来的东西或者事物彼此可能非常相似。实际上,把崭新的轮胎的印痕个性化是不可能的。不过如果印痕是清晰的话,那么查明它的类别特性应该是可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轮胎形成了凹痕和磨损的形态,有了足够的特点,使得个性化成为可能。如果是一个新的痕迹,人们只能说这个印痕可能来自哪一种汽车,如果是一种磨损的凹痕,那么刑法人员就可以把这种证据同已知的某种标准作一番比较,从而确定能否把印痕个性化。

故而,我提出了一些审查科学证据的有效性的指导原则,并特别强调灵活性:任何技术手段或理论必须是可以检验的,而且必须是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必须经过同僚的审查和舆论的监督;必须坚持能够控制技术手段的标准;这些技术手段或理论必须得到相关科学认识的普遍接受。

沿革

诚然,正如一位侦破专家所说的那样,“英国作家柯南道尔19世纪末在他的小说中已经在犯罪的调查中采用科学作为辅助手段”,事实上,在夏洛克·福尔摩斯于1887年首次亮相以来,科学手段在犯罪侦破中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谈及各类法医侦破学的细节前,先让我们来看一下现代侦破学中的先驱者:

最早的侦破科学家是医务人员。死亡案件中最早出现在现场的人员就包括他们,这是合乎逻辑的。关于医生利用医学知识解决犯罪问题的最早的纪录出现在中国1248年写成的《断狱》一书。虽然仍有很多不科学的概念,但这本书也提供了不少非常重要的医学法律知识,例如对溺水死亡的人,要检查死者胸腔内的积水;对窒息死亡的人,要检查喉咙的掐痕和颈部软骨的损伤。

18世纪末,出现了现代化学,为毒理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一位名叫马图·奥尔菲拉的医学教师被认为是“侦破毒理学之父”。他出生于西班牙,从大学毕业后不久便在巴黎担任化学讲师,1813年,他出版了为他赢得声誉的《毒学概论》。这是第一部研究如何发现毒药及其病理特征的科学著作,它奠定了病理学作为侦破手段的地位。

大约又在同时,发明了摄影术,于是在执法过程中又有了一种技术手段来验证罪犯。早在1843年,为了这个目的,比利时的警察就开始保存用达盖尔银版法拍摄的照片档案。法国和美国在19世纪50年代也效仿了这种做法,随后由于发明了用底片大量复制照片的技术,大大促进了面部照片的使用。

在指纹学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很多,但是首推弗朗西斯·加尔顿,他对这个课题第一次进行了实质性的研究。他最重要的贡献是研究出了一种指纹分类归档法。他于1892年出版的《指纹学》第一次提供了指纹统计数据,描述了这方面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现在仍然应用于个人鉴别法。

在现实社会中,第一个真实的“采用科学方法的侦探”是奥地利的律师汉斯·格罗斯(1847-1915),当《血字的研究》面世的时候,格罗斯正在准备为执法官员撰写一本手册,这本书写完之后被定名为《执法官员手册》,于1893年在德国出版,后在英国出版时被改名为《犯罪现场调查》(Crime Scene Investigate)。据现在所知,格罗斯从来没有读过福尔摩斯小说,然而它自己的著作似乎体现了那些虚构的思想。他提倡侦破医学,病理学,血清学,弹道学和人体测量学。除此之外,格罗斯还杜撰了criminalistics这个词作为刑事侦查学的代名词。

格罗斯的门徒,法国人埃德蒙·罗卡尔吸收了格罗斯和柯南道尔德思想,提出了有名的“罗卡尔交叉原理”,即:每当罪犯同受害者、物体和犯罪现场接触时,证据必然交叉。例如,犯罪分子可能留下隐性指纹和一簇头发,同时从现场带走地毯的纤维或者其他具有特征性的残骸。这个理论对今后的犯罪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枪支的检验方面,美国陆军上校卡文·戈达德(1891-1955)为枪支的个性化奠定了基础。在20世纪20年代,戈达德把杀死人的子弹同侦破检查试验的子弹作了对比,改进了这方面的工程。他用对比显微镜进行了这项工作,还把撞针在弹壳上留下的痕迹作了对比。

第一个真正具有重大意义的全国性实验室是芝加哥在1929年创办的科学犯罪侦查实验室,隶属于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这个实验室是由于同年发生的著名的芝加哥情人节大屠杀而建立的。大陪审团进行调查时,陪审员发现,没有实验室来检测许多子弹和弹壳,于是一些有影响的成员筹集资金建立了这个永久性的侦破实验室。领带这个实验室的便是枪支检验的先驱——卡文·戈达德上校。这个实验室成为第一个有武器鉴别人员的犯罪实验室。1938年,它被移交给芝加哥警察局

于1908年创办的联邦调查局(FBI)被埃德加·胡佛于1924年改组,当时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指纹档案馆,除了该局已经有的指纹档案外,把堪萨斯州立文沃斯感化院的指纹卡也加了进去。FBI于1930年在华盛顿市建立了官方的美国犯罪实验室,1932年11月24日开始向得到白宫批准的执法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侦破科学设备。

对现代刑侦法医技术的发展历史有了大致的了解,对进一步学习和探讨法医技术在现代刑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是大有裨益的。而作为一门科学,现代刑侦法医技术必将在刑侦人员和侦探的侦破过程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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