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夫

更新时间:2022-05-07 10:38

刘乃夫(1994年2月至2019年2月5日),男,汉族,四川乐山人,共青团员,2011年12月参加消防工作,生前系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消防大队壤塘县中队战斗一班班长,三级消防士。

人物生平

刘乃夫同志生前系壤塘县消防中队三级消防士,工作优异,多次受到表彰奖励,一直工作在高原高寒地区,常年坚守在春节执勤值守一线,用青春和汗水书写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先后参加了“4·20”芦山地震、“6·24”茂县山体垮塌、“8·8”九寨沟地震等抢险救援行动300多次,因工作成绩突出,曾两次荣立三等功。

2017年8月8日,九寨沟县发生地震。作为第一批增援力量,刘乃夫加入攻坚队伍,徒步进入景区搜索被困游客。其中有支10余人的驴友小队被困景区,确认驴友们没有受伤后,刘乃夫将随身携带的食物和水让给他们,与同行战友将驴友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2019年2月5日17时15分,壤塘县茸木达乡一民房发生火灾,返回途中在行至距离县城3公里处的国道227线尕卡岭路段时车辆失控。刘乃夫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2019年2月7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刘乃夫同志为烈士。

2019年2月10日,四川乐山一些市民前往殡仪馆,悼念为保护战友英勇牺牲的消防员刘乃夫烈士。

人物荣誉

2019年2月7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在执行任务中为保护战友英勇牺牲的四川阿坝州壤塘县消防员刘乃夫同志为烈士,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人物事迹

2019年2月5日17时15分,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消防救援中队接到报警,茸木达乡一民房发生火灾,中队立即调派2车9人前往处置。在翻越海拔4000多米的尕卡岭后,18时21分许,行动结束车辆返回途中,行至距离县城3公里处的壤塘县国道227线尕卡岭路段时,其中一辆水罐消防车经过10余公里的长下坡路段,因路面结冰湿滑,车辆失控,驾驶员刘乃夫为保护战友生命安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把生的希望留给了战友。车辆发生侧翻后,他被压在最下面,英勇牺牲,其余5名消防员受伤。刘乃夫同志牺牲后,当地藏族同胞在得知其英勇事迹后,自发前往事故地点为其挂送经幡,在当地寺庙为其祈福。

2019年2月8日上午,阿坝州隆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社会各界群众挥泪送别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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