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7:48
刘俊彩,女,汉族,1969年12月生,河北武邑人,2016年4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高级经济师。
1995.08-1997.08,北京市东城区第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引部员工
1997.08-1997.10,北京市东城区第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部副经理
1997.10-1998.06,北京世源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规划部副经理
1998.06-2000.05,北京世源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第三开发部副经理
2000.05-2001.09,北京世源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第三开发部经理
2001.09-2002.08,北京世源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投资部经理
2002.08-2002.12,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2.12-2004.07,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兼)
2004.07-2010.04,东城区国资委副主任
2010.04-2010.09,北京市东城区国资委主任
2010.09-2010.12,北京市东城区国资委常务副主任(正处职)(区划调整)
2010.12-2012.01,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危旧房改造办公室主任
2012.01-2016.02,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安定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2016.02-2016.12,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6.12-2023.4,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
2023.0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刘俊彩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2023年4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俊彩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因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俊彩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