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玉

更新时间:2023-12-08 16:18

刘保玉,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简介

1996年晋升副教授,1997年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起担任法学院副院长,2000年9月破格晋升为教授,2004年12月于山东大学在职申请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6年6月任博士生导师。任教以来,分别给本科生、研究生、法律硕士等讲授过民法学、罗马法、知识产权法、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等课程;曾获山东大学首届奖教金、开拓未来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奖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民法研究中心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科建设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曾任法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2008-2015年)。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等,北仲、贸仲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1981-1985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山东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导师梁慧星教授)。

2005年-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王利明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2000年)、博士生导师(2006年)、副院长(1999-2007年)、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2007年11月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5年在北航“我爱我师”评选活动中获“最具风度奖”。

现任职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理事、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山东省国资委专家咨询员、山东省维护企业家权益委员会成员,兼职律师、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

民商法,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担保制度和民法原理。

科研成果

独著或主编有《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债权担保制度研究》、《物权法》、《物权体系论-中国物权法上的物权类型设计》、《以法为本-法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担保法疑难问题研究与立法完善》、《债法总论》、《物权法学》等著作,另有副主编及参编著作近20部;在国家级刊物《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以及《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民商法论丛》等核心期刊及其它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近年来承担过“担保法研究”、“海域使用权及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物权的类型体系研究”、“我国物权立法难点问题研究”、“担保方式的现代发展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等省部级及其他科研项目。

出版图书

获奖情况

科研成果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一等奖,佟柔民商法学发展基金首届青年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并多次获山东省教育厅司法厅、山东大学、山东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等奖励。

主要著作

◆《物权体系论-—中国物权法上的物权类型设计》(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2005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物权法》(独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债权担保制度研究》(合著、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年2月出版。获山东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合著、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获1995年山东大学优秀教材奖、山东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以法为本-法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合著、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担保法疑难问题研究与立法完善》(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债法总论》(合著,负责人),科学出版社2007年2月出版。

◆《民法》(参编,郭明瑞主编21世纪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2007年修订)。

◆《民法总论》(参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物权法学》(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

主要论文

1999-2001

◆《论担保物权的竞存》,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0期转载)。获2000年山东大学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教育厅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

◆《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获山东省第十七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共同保证的结构形态与保证人责任的承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获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论我国物的担保制度的完善》,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1期转载),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担保物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问题探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

◆《反担保初探》,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7年第4期转载)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问题刍议—兼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第4号批复》,载《山东法学》199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3期转载)。获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

◆《论物权之间的相斥与相容关系》,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

◆《权利质权争议问题探讨与立法规定的完善》,载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

◆《取得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第二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2002-2005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5期。

◆《关于物权法体系设计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

◆《物权法体系设计问题之我见》,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

◆《论货币所有权及其在运营中的流转》,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试论中国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3期。

◆《海域使用权研究》,载尹田主编:《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

◆《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载孟勤国等主编:《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

◆《关于动产抵押权的几个问题-兼及让与担保制度的取舍》,载邹海林主编:《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

◆《论商事通则与民法一般规则的关系—商事通则立法的可行性悖议》,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四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

◆《论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

◆《物权概念的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

◆《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2006至今

◆《典权、传贳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兼论典权制度的现代价值》,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空间利用权的涵义界定与其在我国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准物权及其立法规制问题初探》,载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载《法学》2007年第2期。

◆《论取得时效的制度构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

◆《刍议物权法草案中所有权取得的若干规定及其完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

◆《论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性质界定与类别划分中的意义—兼及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选择》,载《法学论丛》2007年第3期。

◆《物权法中的应收帐款质押制度解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论货币所有权流转的一般规则及其例外》,载《山东审判》2007年第3期。

◆《论异议登记的制度构建及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婚姻关系与著作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继承问题探讨》,载《著作权》1995年第4期。

◆《企业兼并村庄不可行》,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5期。◆《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载《法学》198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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