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9:08
刘克波,女,汉族,江西万载人,1974年10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09-1992.07,宜春师范学校学生
1992.07-1993.07,宜春地委万载县幼儿园教师
1993.07-2000.06,宜春地委办公室干部
(其间:1999年12月南昌大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2000.06-2002.12,宜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其间:2000年7月被南昌大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002.12-2003.07,宜春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3.07-2005.03,宜春市委督查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2005.03-2007.04,宜春市委办公室督促检查室(市委督查室)主任
2007.04-2009.07,宜春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2009.07-2010.08,宜春市委机要保密局秘书联络科科长
2010.08-2012.01,宜春市委办公室调研二科科长
2012.01-2013.04,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3.04-2014.09,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
2014.09-2018.02,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主任
(其间:2017.02-2017.07,江西省委党校第5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9.07,宜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主任
2019.07-2021.09,宜春市袁州区委副书记(正县级)
2021.09-,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负责管委会全面工作,兼管审计、财税工作。
2021年9月,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刘克波同志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