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7 20:56
刘兰亭(1917年10月13日—2000年10月30日),男,汉族,曾用名刘亚峰、刘大义,陕西省神木县人。1934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刘兰亭,1917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三)出生在神木县万镇白家畔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十五六岁时母亲、父亲相继去世,因家贫只读过三冬冬书。1934年7月加入共青团,1936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
1935年春参加神府五区特务队,任团区委组织部长。1936年4月任神府特区抗日人民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兼保卫局副局长,1937年任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保卫局副局长,神府特委委员、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1941年2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4年2月后调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任干部科科长,后任延安大学干部处副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1945年5月调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治安科科长。1946年6月调任晋绥一分区公安局局长、晋绥地委委员兼兴县公安局局长。1947年任晋绥根据地一分区土改工作团副团长(团长刘长亮)。
1948年夏,西北局决定成立榆林地委,刘长亮任书记,赵希贤任专员,吴岱峰任军分区司令员,任地委委员保安处长。接到命令后刘兰亭和刘长亮等于1948年8月由兴县出发到神木准备组织地委,刘兰亭在神木驻数月于12月迁至镇川堡。刘兰亭和刘长亮等同志到神木组建地委后,派分区公安局负责总务工作的白浩然同志回兴县组织公安局后勤、家属迁往神木。1949年6月1日,榆林和平解放,地区机关及分区司令部随军进城。刘兰亭任军管会公安处长。当时,国民党在榆林的军、政、特机关及人员都在城里,情况十分复杂,解放军进城后,先发布安民告示,而后立即着手抓社会秩序的安定,接管伪政权和敌伪档案,组织榆林市公安局,整编原22军部队,令国民党方面的人员登记,逐一查清了敌伪人员的情况。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使榆林城的局势稳定下来,22军改编为一个独立师,开赴前线。在榆林地委的领导下,公安处通过紧张工作,社会治安已大有好转。
1949年8月调甘肃行署公安处任副处长。1950年1月任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53年任甘肃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甘肃公安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1961年任甘肃省公,检、法党组书记。
“文革”期间,先后下放到酒泉下河青农场、永昌红光园艺场劳动。1971年冬被解放,任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广州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初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同年6月任省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1980年任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1981年后任甘肃省第五届、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他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二大代表,中共甘肃省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届人大代表,政协甘肃省第二届委员。1995年2月离职休养。
2000年10月30日凌晨3时在兰州逝世,享年84岁。遗体告别仪式于2000年11月3日在兰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