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11:26
刘兴无,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湘潭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1986.09--1990.08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08--1991.08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见习、书记员
1991.08--1993.09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书记员(干事级)
1993.09--1996.05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股级)
1996.05--1998.05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副科级干部、检察员(1996.08)
1998.05--2002.12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
2002.12--2004.09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正科职)、检察委员会委员(2003.02)
2004.09--2008.11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副处长)、党组成员
2008.11--2016.12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正处长)、检察长
(其间:2007.05--2011.05获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16.12--2018.08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8.08--2019.11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正处长级干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9.11--2020.12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0.12--2020.12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20.12--2021.0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1.0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0年12月,提名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22年1月11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表决,批准刘兴无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