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1:31
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
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
白居易,唐华州下邽人,祖籍太原,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白季庚子。德宗贞元十六年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宪宗元和时,历迁翰林学士、左拾遗、东宫赞善大夫。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居易首上疏,请亟捕凶手。以越职言事,贬江州司马。穆宗长庆初,累擢中书舍人,乞外任,为杭州刺史,筑堤捍钱塘湖,溉田千顷。久之,以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复除苏州刺史。文宗立,入为秘书监,迁刑部侍郎。大和三年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遂居洛阳。晚年奉佛,以诗酒自娱。武宗会昌二年,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谥文。工诗,倡导“新乐府”运动。诗文与元稹齐名,世号“元、白”。晚年与刘禹锡唱和,又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