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5 13:09
刘协和,男,1928年5月26日生于中国湖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病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精神卫生立法的推动者,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教师。1955年毕业于湖南医学院医学系,毕业后在四川医学院及华西医科大学工作,历任精神病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大学图书馆馆长、法医学系司法精神病学主任等职。1986年,刘协和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成为新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被媒体称作“《精神卫生法》的守望者”。
刘协和,中国《精神卫生法》的最初起草人之一,参与精神病司法鉴定2000余例。其传记被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IBC)和美国传记研究所(ABI)出版的多种国际名人录收录。培养硕士研究生30名,博士研究生26名,博士后2名。
1955年,湖南医学院(1953年湘雅医学院更名为湖南医学院)医学系毕业;
1955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四川医学院、华西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工作;
1980年,赴英国伦敦精神病学研究所和牛津大学精神科进修,并到美国、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考察精神病学。回国后投身于精神病学的学科发展和实验室建设,培训骨干教师,组织科研梯队,培养研究生、重点发展生物精神病学和司法精神病学。
1984年~1987年,任华西医科大学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期间:1984年~1986年,兼任华西医科大学图书馆馆长);
1985年,被指定为《精神卫生法》的起草人;
1986年,晋升教授;
1986年~1999年,兼任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
1991年,评为博士生导师;
1994年~2002年,任华西医科大学心理卫生研究所所长(2000年华西医科大学与四川大学合并,更名为四川大学华西心理卫生研究所,现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8项,博士点基金课题6项,国家“九五攻关”子课题和卫生部重点项目各1项、纽约中华医学基金(CMB)课题3项、WHO课题1项。
出版主编和参编教学参考书50余部(其中,参编英文著作两部),发表论文300余篇。
1964年,刘协和和3名同事共同撰写的《精神病学》一书被选为统一教材在全国推广。这一教材奠定了四川医学院(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在全国精神病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这本《精神病学》,至今(截止2012年)仍是学习这一专业学生的重要参考书籍。
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川省优秀教师;
四川省劳动模范;
央视2013年度法治人物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曾担任卫生部精神卫生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常委,四川省精神科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医学会常委,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汕头大学客座教授,世界精神病学会法律、伦理与精神病学分会创始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