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4 09:54
刘加坤全国劳动模范。男,汉族,1954年生,山东省平邑县人,现任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党支部书记。
九间棚村座落在海拔640米的龙顶山上,自然环境十分恶劣。1984年人均收入仅有40多元。自1984年在党支部书记刘加坤同志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改变贫困面貌,奇迹般地谱写了架电、修路、引水“三步曲”。在4年多时间里,共投义务工10万多个,修建扬程直高269米的扬水站,砌石渠8公里,建蓄水池35处,铺设地下管道4000多米;整治3100块山岭薄地,粮果全部实现了自流灌溉;户户按上了自来水,家家用上了电灯;硬化了6米宽的通山公路6公里,悬崖变通途,彻底改变了贫困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也铸造出了闻名全国的九间棚精神。 为了让全村父老乡亲过上富裕日子,刘加坤带领党员干部到大寨、夏丁家、大邱庄及江南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坚持走立足山上农业,发展工业,以工补农,工农并举奔小康路子。拥有花岗石矿两处,花岗石厂建成投产后,刘加坤又与临沂工程机械厂联合建立起临沂工程机械平邑配件厂,使村办企业达到4处,60%的山上人进城到自己村的企业上班。在行情、资金十分困难的条件下,1994年仍实现企业产值670万元,利税62万元,全村人均收入达1690元。 还积极探索农村改革之路,成立了“九间棚实业总公司”,统领全村经济工作。特别是在山上成立了“园艺公司”,将山、水、林、田、果融为一体,将产、供、销纳入企业化管理,进一步解决工农之间的矛盾,走出了一条农兴工旺、齐心协力奔小康的致富路子。
九间棚的事迹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刘加坤被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被人事部、农业部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