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9 16:59
刘大群,男,汉族,1965年7月生,安徽和县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历任安徽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7.11-1999.09挂职任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徽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其间:1999.09-2001.07参加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6-2004.09 安徽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4.09-2011.07 安徽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院长(兼);
2011.07-2015.03 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03-2016.06 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06-2016.09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09-2017.12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2017.12-2021.07 安徽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1.07-2021.08 安徽省审计厅党组书记;
2021.08-2021.09 安徽省纪委副书记;
2021.09-2023.01 安徽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3.01- 安徽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
2023年1月16日,安徽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刘大群任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刘大群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