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8 17:50
刘天民(1486~1541),字希尹,号函山,山东历城人,明朝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四川按察副使。
弘治八年(1495),父亲入国子监读书,刘天民跟随父亲前往京城学习。十五岁时,入郡庠学习,得到提学陈镐的赏识。
正德二年(1507),考中举人。
正德九年(1514),考中进士。丁父艰。
正德十二年(1517)二月,服除,补任户部福建司主事。五月,调任吏部文选司主事。
正德十四年(1519),上谏阻止明武宗南巡,罚跪五日,廷杖三十。
正德十五年(1520),进阶承德郎。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升俸一级。
嘉靖元年(1522),升任署员外郎。
嘉靖二年(1523),实授员外郎。署任郎中。
嘉靖三年(1524)七月,上谏争“大礼议”,廷杖三十。因事贬官寿州知州。
嘉靖七年(1528)十一月,升任南京宗人府经历。
嘉靖八年(1529)九月,升任南京刑部广西司郎中。
嘉靖九年(1530)四月,升任河南按察副使,分巡开封。
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被胡御史弹劾,以才力不及,改任四川按察副使。
嘉靖十四年(1535),罢官归乡。
祖父:刘璟,监生,曾任巩县县丞。
父:刘绪,举人,曾任高邑县知县。
女婿:边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