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17:20
刘学普,男,土家族,1957年10月生,重庆石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经济师,1980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08--1978.04,四川省石柱县三益乡农中民办教师
1978.04--1980.04,四川省石柱县师范学校文科班学习
1980.04--1980.09,四川省石柱县桥头中学教师
1980.09--1980.12,四川省石柱县委选举办公室秘书组秘书
1980.12--1983.09,四川省石柱县文教局干事
1983.09--1984.12,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1979.03--1984.07,重庆师范学院函授部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12--1986.01,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区委副书记、区长
1986.01--1987.02,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区委书记
1987.02--1989.11,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
1989.11--1990.02,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1990.02--1991.10,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10--1992.09,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2.09--1994.09,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4.09--1996.12,四川省黔江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12--1997.06,四川省黔江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7.06--1998.02,重庆市黔江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8.02--1998.06,重庆市黔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8.06--2000.09,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0.09--2002.06,重庆市黔江区委副书记、区长(1998.09--2001.06,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06--2002.11,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区长
2002.11--2006.11,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
(2000.03--2003.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11--2008.01,重庆市渝中区委书记
2008.01--2008.03,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渝中区委书记,2008.02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8.03--2011.07,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1.07--2012.06,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6--2012.08,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8--2017.01,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04兼市法学会会长
2017.01--2017.05,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兼)
2017.05--2017.06,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兼)
2017.06--2021.01,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四大、十六大、十八大代表,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市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党代会代表,三届、四届市委委员,市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人大代表
2018年1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学普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1月23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有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年龄原因和本人申请,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学普同志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