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16:56
刘守中,曾用名刘有年、刘培基。1921年11月生。原平市西坪村人。
抗日战争初期,在本村初级小学教书。1938年参加革命,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入晋察冀边区民族革命中学和抗战建国学院学习。以后历任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练习生、行员,第六专署银行办事处会计,第二专署银行办事处主任行员、第二专署财政科科员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代县财政科科长、粮食局局长、城关市市长和代县副县长等职。在此期间参加了代县的解放、接收、土改和经济建设等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秘书、西安市十区区长、中共西安市十区区委书记、五区区委书记、西安市财委第四办公室(即对资改造办)副主任、中共莲湖区委第一书记、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西安市政协秘书长等职。
在此期间,1951年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完成了市郊十区的土地改革。1956年参与领导完成了市城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9年在莲湖区委的领导下,狠抓经济建设,使该区的工业生产、财贸工作跃居市区前茅。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党外各界人士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励支持各界爱国人士特别是原私营工商业者大胆放手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热情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开展工作,积极支持他们献计献策,参政议政,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等。
1993年离休(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