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6 15:15
刘宝玲,男,汉族,1961年11月生,河北易县人,1989年7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09——1982.08 河北师范学院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2.08——1988.07 河北省张北师范学校教师
1988.07——1989.08 河北省易县大龙华乡秘书
1989.08——1992.03 河北省易县大龙华乡副乡长
1992.03——1993.01 河北省易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1993.01——1993.11 河北省易县桥头乡党委书记
1993.11——1994.07 河北省易县县委办主任
1994.07——1996.06 河北省易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1996.06——2000.02 河北省易县县委副书记(其间:1998.10-1998.1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2——2003.04 河北省曲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1.09-2001.11在省委党校第二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4——2005.06 河北省曲阳县委书记(2000.09-2003.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2005.06——2007.03 河北省定州市委书记
2007.03——2008.04 河北省定州市委书记(副地厅级)
2008.04——2012.06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6——2013.07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13.07——2016.04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4——2017.04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
2017.04——2017.08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副书记、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7.08——2017.11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雄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雄安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7.11——2018.12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雄安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雄安新区工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2018.12——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
2018年12月10日,雄安新区党工委召开全区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决定:刘宝玲同志不再担任雄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