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雄

更新时间:2021-04-16 12:20

刘少雄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2012年深圳警方的一次秘密打黑行动中被突击围捕,于2012年2月8日被免职。

个人简介

宝安沙井街道办书记刘少雄在2012年深圳警方的一次秘密打黑行动中被突击围捕,于2012年2月8日被免职。

被捕详情

2012年2月7日下午3时,约五六辆警用大巴载满刑警人员前往沙井天源丽江大酒店附近,近200名警察将该酒店以及附近几家酒店和娱乐场所包围,人员只准进不准出,刑警人员逐层进行排查抓捕。在此次打黑专项行动中,沙井四家最为高档的四星级酒店夜总会均被查封,包括天源丽江大酒店丽江夜总会、金至尊酒店至尊会、金晖皇酒店、西岸花园酒店西岸会所。 除四家夜总会之外,此次行动还查封了沙井星河大厦4楼与9楼两处办公室。该区最大黑社会大佬“龙哥”被捕。

据知,被查封的四家酒店夜总会的主要股份都归“龙哥”所有,涉黑酒店管理人员均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宝安沙井街道办书记刘少雄和街道办执法队大队长赖某也被带走调查。2月8日下午,在由宝安公安分局局长曲晓顺主持的沙井街道办会议上,决定免去刘少雄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沙井三家大型夜总会随即被查封。

受贿被判死缓

49岁的刘少雄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他在庭审中对自己犯受贿罪供认不讳,表示自己的犯罪行为国法不容,甘愿接受惩处。

经法院查明,刘少雄纵容以陈垚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受陈垚东贿赂港币1200万元,收受个体商人谢文贤贿赂人民币500万元,收受深圳万丰公司和该公司董事长潘泽勇个人贿赂人民币145万元、港币120万元,以上受贿金额总计港币1320万元、人民币645万元。

法院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少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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