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1 17:50
刘尚希,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任期2024年3月-2028年3月)
刘尚希:推广房产税应分三步走
刘尚希认为征收房产税的第一步已经迈出,上海重庆的试点效果已经出来了,通过试点有成效,也有问题。而第二步非常重要的就是涉及到房产税的定位,是作为调节税还是国民税,这个必须首先搞清楚。
刘尚希认为如果把房产税定位为一个房产调节税,那么第二步我觉得就可以迈进来,怎么叫房产调节税主要是发挥调节功能,调节住房资源的配制,调节住房消费,主要针对多套房,高档住宅,向他们征收房产税,而不是说针对普通的老百姓,你只要有房产就要交税,如果现在要对所有的国民征收房产税,目前还是不具备的,第二步迈出来,变成一个房产调节税,以后调节成熟了,再迈出第三步,那就是把这个调节税变成一个国民税,房产调节税变成国民税那就是普遍征收,但是这个还是需要相应的条件,等到我们经济收入进一步的提高,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下子做到第三步,作为国民税对房地产进行普遍征收这个条件还没有达到,现在只能走第二步,以后走第三步。
刘尚希:政策应当建立在市场有效的基础之上
围绕疫情之后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刘尚希结合“碳中和”分析了调控思路的原则。对“货币超发”“涨价”等问题,刘尚希做了详尽的解释,并对央行负债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刘尚希认为,首先,任何时候中国政府的有为是建立在市场有效的基础之上,这不能颠倒,两者不能分离,要结合起来看。如果公共政策调整不是建立在市场有效的基础上,单打一,政府的有为可能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尤其在这个新发展阶段更为重要。
2020年9月,参与并主讲长安街读书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主办的第四十九次长安街大讲堂:新中国70年发展的财政逻辑。
注重从不确定性出发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对收入分配、公共风险、财政风险、公共财政、宏观经济、公共治理等问题有创新性的探索成果。其代表作有《公共风险论》《收入分配循环论》《宏观金融风险的财政责任》《中国改革开放的财政逻辑》《新中国70年发展的财政逻辑》《财政风险及其防范的研究》《或有负债:隐匿的财政风险》《公共风险视角下的公共财政》《税收与消费》《税收与民生》《科技与经济融合》等著作;以及《财政风险:一个分析框架》《论公共风险》《风险社会背景下的财政政策转型方向研究》《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基于公共风险分析框架》《农民“就业状态”:中国改革发展成败的决定性力量》《公共化与社会化的逻辑》《在不确定性世界寻找确定性》《以人为本的财政观:民生财政》《基于公共风险重新定义公共产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及政策路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责任》《中国:城镇化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挑战》《财政与国家治理:基于三个维度的认识》《财政与国家治理:基于不确定性与风险社会的逻辑》《大国财政:理念、实力和路径》《制度主义公共债务管理模式的失灵——基于公共风险视角的反思》《从整体观和风险观系统认识降成本》《论中国特色的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改革四十年的逻辑》《公共风险视角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应转向不确定性与风险——基于经济周期视角的思考》《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的理论解析》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