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4 21:53
刘德,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内蒙古清水河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九三学社。
1987.09—1992.08 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经济管理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92.08—1996.09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经委科员。其间:1995.12—1997.12 在哈尔滨建筑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环境工程专业学习;
1996.09—2006.07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
2006.07—2011.06 内蒙古法制报社副社长。其间:2006.09—2011.05 兼职任内蒙古企业法治协会秘书长;
2011.06—2015.10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其间:2015.03—2016.03 挂职任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2015.10—2017.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参政议政部部长(兼);
2017.05—2018.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兼),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
2018.05—2020.07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兼),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
2020.07—至今 阿拉善盟副盟长,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
九三学社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协助盟长负责生态环境、水利、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沙产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等工作。 联系盟气象局、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局。 完成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