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5 17:16
刘志全,曾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
历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等职。
2023年11月,刘志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4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廊坊市监委对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原司长刘志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志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旅游安排,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干环保吃环保,违规收受大额财物,利用职权为配偶谋取利益;违反保密工作规定,违规记录、传播涉密信息;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申报、规范编制、环保核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志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是十九大、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生态环境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刘志全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廊坊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