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0 21:52
刘志杰,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教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
刘志杰,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正高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9年。
历任楚雄师院附中校长、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州教科所所长,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等职务,担任高完中校长17年。
2023年8月8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决定:刘志杰 免去楚雄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刘志杰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行先进的管理模式。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逐年提升。学校连续32年保持“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2020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先后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5项,省、州级荣誉称号百余项。
刘志杰校长坚持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厅级奖励3项(楚雄州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曾入选首批“全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成员”、云南省“未来教育家成长计划”人选、2017年度教育部信息化优秀个人。曾获“全国教育科研杰出校长”、“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楚雄州第二届“名校长”等多项荣誉称号,2021年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特色学校校长”称号。
2020年7月28日,刘志杰被聘请为云南省第一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