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6 12:51
刘承业 ,字垂恢,号鹤田,后迁居厦门岐西保。乾隆十三年(1748)中进士,被授铅山县令。自捐官俸,私蓄救济灾民和支持文教,办案耐心、公正,执法严明。擅长诗、词、书法。 事迹被收录于《厦门人物:历史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