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2 10:24
刘振国,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5年8月13日7时,警方已经控制了10人,瑞海国际被警方控制的人包括副总刘振国。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对瑞海公司副总经理刘振国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9月21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刘振国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