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12:20
刘明,男,赫哲族,1961年11月出生,黑龙江逊克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
1980年07月—1984年07月,黑龙江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1986年11月,东北农业大学马列教研室教师
1986年11月—1988年11月,黑龙江省委农工部国企处科员
1988年11月—1991年12月,黑龙江省农业办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1年12月—1994年12月,黑龙江省农委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4年12月—1996年10月,黑龙江省农委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
1996年10月—1998年03月,黑龙江省农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03月—2000年04月,黑龙江省农业工作办公室调研员
2000年04月—2001年10月,黑龙江省企业工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综合调研室副主任
2001年10月—2002年06月,黑龙江省企业工委综合调研室主任(2000年6月—2002年3月,挂职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2002年06月—2003年10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2000年9月—2003年6月,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年10月—2011年06月,黑龙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2006年4月—2006年10月,挂职任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
2011年06月—2013年01月,黑龙江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2013年01月—2013年04月,黑龙江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
2013年04月—2015年12月,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2015年12月至, 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2018年10月,任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 明为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2018年10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任命:刘明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免去刘明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12月25日,龙江省民宗委举办“民宗岁月 感恩有您”主题荣誉退休仪式,欢送原主任刘明同志荣誉退休。
2022年1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刘明的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