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16:33
刘春林,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江苏靖江人。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年11月,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12月--2019年1月,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邮市公安局局长。
现任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2019年1月15日十五届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刘春林辞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消防、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主持公安分局全面工作。分管司法局、信访局。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武警、边检、消防救援大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曲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