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1:01
刘晋峰(1926年11月~2015年2月25日),男,曾用名刘树屏,出生于河北省蠡县。1940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原副书记、副市长,天津市第八届、九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刘晋峰同志,曾用名刘树屏,1926年11月出生于河北省蠡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在本县高小读书期间就担任刘家营村抗日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抗日救国活动。1940年3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先后担任蠡县三区区委宣传干事,县公安局侦察班长,县六区、二区公安员。1945年2月起先后任河北省津南县公安局秘书、副局长、局长,1948年11月任河北省天津县公安局局长兼检察院检察长,参与了摧毁反动组织、实行土改、镇压反革命等实际斗争。
1953年5月,刘晋峰同志任天津市南郊区委书记、区长。1958年9月南郊区并入河西区,他任河西区委书记处书记兼区农委主任。1962年1月,任市委近郊农村工委副主任、南郊区委书记。1964年11月任天津市“四清”分团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根治海河指挥部一分部副指挥、工程处处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
1975年2月,刘晋峰同志调任市农委主任、书记,1977年12月任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市农委主任、书记,1980年6月起先后任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曾兼任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1990年4月,刘晋峰同志担任天津市第八届政协主席和党组书记,1993年6月担任天津市第九届政协主席和党组书记。
2004年离休。
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七大代表,第七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15年2月25日7时29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天津市委原副书记、副市长,天津市第八届、九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刘晋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天津逝世,享年88岁。
刘晋峰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里奋斗不息,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他胸怀坦荡,顾全大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鞠躬尽瘁。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细致,讲求实效。他待人宽厚,作风朴实,平易近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他生活朴素,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自己、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值得学习。
刘晋峰同志永垂不朽!(《天津日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