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8:34
刘晓航,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云南昆明人,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1.08—1994.08 云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事物证检验专业学习
1994.08—1999.03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1999.03—2002.01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2002.01—2004.09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主任(其间:2002.08—2004.12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9—2007.01 任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2007.01—2010.02 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0.02—2010.06 任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0.06—2015.04 任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局长;
2015.04—2016.10 任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0—2019.08 任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9.08—2019.12 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9.12—2021.05 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1.05 任昆明市呈贡区委常委,呈贡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23.09 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3.12,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9月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刘晓航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3年12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核准刘晓航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开通报
2014年至2021年,刘晓航在担任盘龙区住建局局长、盘龙区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盘龙区副区长期间,多次收受某市政工程总公司项目负责人黄某某所送的高档香烟共35条、洋酒共4瓶,总价值2.91万元。2021年12月,刘晓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