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5-07 16:19
刘杰,男,汉族,湖北孝感人,1963年10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0.09——1985.07,湖北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8.11,孝感地区人民医院内科、眼科医师,院团委书记;
1988.11——1991.08,孝感地区行署卫生局科教科干部,《孝感医药》杂志责任编辑,孝感地区护理学会秘书长;
1991.08——1992.08,孝感地委组织部青干干审科干部(1992年8月副科级干事);
1992.08——1993.06,孝感地委组织部副科级干事;
1993.06——1998.12, 孝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政协常委、县纪委常委(1998年1月兼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8.12——2002.09 ,孝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1999.09—2004.12,华中师范大学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网络硕士研究生班在职学习,2000.07—2001.07,孝感学院、孝感市委组织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培训班在职学习,2002.03—2002.12,湖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
2002.09——2004.05,天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4.05——2004.11,天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2004年5月明确为正县级);
2004.11——2011.01,天门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5年3月兼任市委党校校长、舟桥团预任副政委);
2011.01——2011.10, 天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1.10——2011.11, 湖北省天门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1.11——2015.09, 湖北省天门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2015.09——,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5年11月4日,天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杰同志辞去天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6年1月,刘杰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