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9 16:23
刘样发,男,1969年11月出生,法律硕士,三级高级法官。
2015年9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22年9月-2024年3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4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4年1月30日下午,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经大会选举,刘样发全票当选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免去刘样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9年11月,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