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5 14:55
刘正威(1930年2月~2012年7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新郑县,1949年7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刘正威,1930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新郑县,1949年7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河南省委办公厅文书、秘书,省委政策研究室干事,灵宝县土改工作队队员。
1953年1月后,任地质部党组书记秘书、国务院三办副主任秘书、二机部党组秘书,二机部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四0四基地“四清”工作团办公室负责人、二二一基地“四清”工作团联络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
1974年1月后,任二机部三局办公室主任、国务院第八机械工业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1978年10月后,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南阳地委副书记、书记,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副书记。
1987年6月后,任贵州省委副书记、书记,省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3年7月至1994年9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部长级)。
刘正威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六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2年7月9日,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刘正威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刘正威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