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1 20:44
刘民,烈士,男,汉族,1968年11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生前任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从警17年,他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获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07年11月18日,刘民在抓捕“10.16”命案嫌疑人过程中牺牲。2008年9月,刘民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968年11月7日,刘民出生。
1986年11月,刘民在江苏新沂县某部队医院服役。
1992年,刘民从事警务工作。
2007年11月18日晚9时许,刘民在德兴市绕二镇蹲点抓捕杀人嫌疑犯时,不幸被嫌疑犯砍18刀而殉职。
刘民在16年的从业经历中参与破获各类案件近700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刘民在16年的从业经历中,荣立三等功1次,两次被评为上饶市公安局刑侦系统先进个人,多年连续受到德兴市公安局的嘉奖,2006年荣获“德兴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8年1月,刘民被江西省人民政府追授革命烈士称号。2008年9月,刘民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刘民的儿子是刘越聪,现任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