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2 12:42
刘永革,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陕西绥德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
1989.09—1993.07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专业学习(期间:任校学生会主席,省学联副主席)
1993.07—1995.12 原酒泉市西峰乡政府工作
1995.12—1997.03 原酒泉市团委副书记
1997.03—1999.05 原酒泉市团委书记
1999.05—2000.09 酒泉汉武酒业集团国资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2000.09—2002.06 原酒泉市金佛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06—2002.10 原酒泉市东洞乡党委书记
2002.10—2006.11 敦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甘肃省公安厅挂职担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2006.11—2009.09 敦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9—2011.09 敦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市行政学校校长
2011.09—2012.10 敦煌市委副书记兼任敦煌市委党校校长、敦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在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宏观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在职],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在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挂职任党工委副书记)
2012.10—2012.12 提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人选
2012.12—2015.01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15.01—2019.07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兼任中共合作市委书记
2019.07—2019.08 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合作市委书记
2019.08—2021.08 甘南州委常委、合作市委书记
2021.08—2021.12 中共陇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1.12— 陇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需经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主管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3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陇南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选举刘永革为市委副书记。
2021年12月13日,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永革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年6月,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