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

更新时间:2023-11-27 17:44

刘江,男,汉族,1967年6月生,四川渠县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6.03-1987.02 西藏自治区机要训练队学习

1987.02-1991.01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办事员

1991.01-1992.05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科员

1992.05-1994.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译电科副科长

1994.07-1996.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6.07-1997.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会务室主任(1994.09-1997.06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管理与秘书专业函授学习)

1997.09-1999.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9.10-2003.04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03.04-2003.12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2001.12-2003.12挂职任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委副书记)

2003.12-2007.04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7.04-2009.01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2006.09-2008.07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9.01-2009.10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9.10-2011.0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1-2012.0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拉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01-2012.10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2.10-2013.06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3.06-2013.07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3.07-2014.02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4.02-2016.03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6.03-2016.11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6.11-2018.06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8.06-2018.08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8.08-2021.12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21.12-2022.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2.07-2023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2023-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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