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魁

更新时间:2024-09-24 13:02

刘洪魁(1985年3月-2013年10月11日),男,汉族,山东省曲阜市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支队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中尉警衔。2013年10月11日石景山喜隆多商场火灾,刘洪魁在扑救过程中不幸壮烈牺牲。2013年10月14日,公安部政治部授予刘洪魁烈士称号,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人物生平

1985年3月出生,山东省曲阜市人,大学专科学历。

2005年12月由山东省曲阜市应征入伍。

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年6月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

2012年6月晋升为副连职,武警中尉军衔。

2013年10月11日,石景山喜隆多商场火灾扑救过程中不幸壮烈牺牲。

2013年10月14日,公安部政治部授予刘洪魁烈士称号。

英勇事迹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59分,北京119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东口喜隆多商场着火,市公安局迅速调集消防局15个消防中队,63辆消防车,300余名官兵会同石景山分局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根据消防部门的记录,凌晨3时03分,刘洪魁所在的石景山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接到总队调度指挥中心增援喜隆多商场火灾的命令。3时20分,在刘洪魁等指挥员的带领下,中队5部消防车到达现场进行扑救。当日并不值班的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主动请缨赶赴现场,协助指挥组织火灾扑救,并多次深入火场内部侦查,带领攻坚组内攻灭火。

凌晨5时30分许,火灾扑救进入关键环节,刘洪坤带领攻坚队,架设水枪,冲进商场内部攻坚灭火。在连续高强度工作情况下,随身携带氧气消耗过快,刘洪坤让其他战士返回更换氧气瓶,自己坚守在商场内继续作战。

6时10分,刘洪坤从火场撤出来换完氧气瓶后,未作休息,又带着刘洪魁从东侧进入火场灭火。刘洪坤和刘洪魁当时是组成了一个二人侦查组,进入到火灾现场,目的是为了探寻一条新的灭火路线,在内部实施攻坚。但随后,他们与后方失去联系。现场消防官兵在救火的同时,也在寻找二人的下落。

经多次搜寻,下午3时21分,搜救人员在商场四楼西北角废墟中找到了两人的遗体。

下午4时许。刘洪坤和刘洪魁的遗体从喜隆多商场的废墟中被抬出。

近百名武警面朝外站立,在商场大门前围成了一个凹形的小空间,战士们将在这里为离开的战友举办简单的送别仪式。

个人荣誉

2013年被授予烈士称号,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2014年入选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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