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1-07 15:26
刘澜涛(1910年11月-1997年12月31日),又名刘华甫,陕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参加革命工作,师范学校肄业。早年参加五卅运动。
1926年入团后任陕北米脂县团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1928年5月参加组织领导米脂学生运动,后任陕北靖边县团委书记、三边特派员
、定边县团工委书记。转为中共党员后,任中共陕北特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1930年8月在陕北绥德工作时被捕入狱,经党组织和党外民主人士营救出狱。1931年2月调中共河北省委工作。曾任河北省互济会秘书。不久因叛徒出卖再次被捕,在狱中坚持斗争并成立党支部干事会,任支部委员,1936年9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
1936年10月受中共中央北方局委派到绥东抗日前线创办抗日刊物,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1937年春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陕甘宁边区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绥德特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绥德警备司令部秘书长。1938年12月起任中共晋察冀区党委书记,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委书记。
1944年秋到延安。
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起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治委员,后兼任中共张家口市委书记。
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常委兼华北局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华北局副书记、第三书记,华北军区副政治委员。
1949年2月起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局第三书记(至1954年8月),其间:1950年至1953年7月兼任华北局党校校长,1951年1月至1952年2月兼任华北局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50年11月至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部长、党组书记,1952年4月至1953年1月任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主任。1951年12月至1955年4月兼任华北军区副政治委员。
1952年11月至1953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1954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
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5年1月至1956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四办公室主任。
1955年4月至1962年9月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
1956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
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60年11月至1966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1960年11月至1967年5月兼任兰州军区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其间:1960年12月起兼任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66年1月起任西北三线建设委员会主任。1965年1月当选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至1978年受迫害,被关押。
1978年12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后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顾问。
1979年7月增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979年1月起任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机关党组书记。
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1983年6月当选为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94年起任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名誉会长。
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十一届四中全会增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八届一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八届十中全会免职),第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会议批准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逝世。刘澜涛同志生前特地致信党中央,郑重表示丧事从简,不通知外地亲友,不设灵堂,不搞送别仪式,遗体交医院解剖研究,骨灰撒放地点不留痕迹,不设标志。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刘澜涛同志的这种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十分赞赏。
1998年1月7日,没有送别仪式,没有保留骨灰。刘澜涛同志的遗体在京火化,他的亲属将骨灰撒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一棵常青树下,以实现这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丧事从简的遗愿。刘澜涛同志遗体火化前,曾庆红、王兆国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向他作最后的送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