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8 08:03
刘玉华,女,汉族,1963年1月出生,籍贯包头市土右旗,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2.09--1989.09包钢耐火材料厂干事;
1989.09--1993.07包头市监察局干事;
1993.07--1994.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干事;
1994.12--1996.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其间,1993.08-1996.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12--1998.08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
1998.08--2001.05包头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01.05--2002.03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3--2002.1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2.12--2004.0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02--2004.12包头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12--2007.12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12--2011.08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6.09-2009.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8--2013.12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12--2014.12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4.12-2015.04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4-2023.04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3.07-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提案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委员会常委
2023年4月28日,自治区党委编办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刘玉华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3年7月6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刘玉华任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提案委员会兼职副主任。